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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开始报名】新疆政法学院2025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社会人员可报)
时间:2025-10-08 作者:普通话模拟测试网 阅读 20次

新疆政法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于 2025下半年开展普通话测试工作,公告如下:



面向师市范围内社会人员及新疆政法学院在校学生



2025年10月9日(北京时间10:00开始)-10月14日(北京时间18:00截止)



1.应试人必须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全国唯一报名平台)实名制注册后登录自主报名。

2.报名网站https://bm.cltt.org/#/index(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报名入口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3.报名成功后应试人须仔细核对信息;信息有误造成无法参加测试等后果由应试人自行承担。

4.逾期无法补报。

重要提示:应试人最近一次参加过普通话测试,但成绩尚未公示的不能报名。



打印平台: https://bm.cltt.org/#/documents-print)

应试人须测试前1-3天在线自行打印,信息有误无法变更,不能参加测试,测试当天系统关闭打印服务。

1.测试当天现场手机扫码缴费(不提供其他缴费方式);

2.按照《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新发改收费〔2006〕50号)文件规定,测试费用为50元/人,学生半价,在校贫困生免费测试,学生请携带学生证。



序号

日期

测试人数

1

10月18日

510人

2

10月19日

560人

3

10月25日

560人

4

10月26日

560人

5

11月1日

560人

注:具体测试报道及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1.测试当天应试人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生身份为学生的还需持学生证,按时到指定考场报到。迟到30分钟,将视为自动放弃测试,不予补测

2.因应试人个人原因信息不一致导致身份证现场系统无法识别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后果由应试人自行承担。



请及时关注新疆政法学院人文艺术学院相关通知:https://rwys.xjzfu.edu.cn/

成绩评定:测试结束--上传数据--机器评测--初评--初评复审--抽查--公示(周期:原则上45-60个工作日)

证书邮寄:https://bm.cltt.org/#/certificateMailNoLogin

(注意:考生自行预约,证书印刷厂家直邮,费用自理,新疆政法学院普通话测试站不提供该项服务。重要提醒:申请须在报名成功至成绩发布后48小时内完成预约,逾期无法办理!)

1.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三条:测试成绩由省级测试机构或国家测试机构认定发布,未经认定的成绩不得对外发布(注:新疆政法学院普通话测试站不具有成绩发布的权力)。

2.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八条: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3.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电子证书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请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4.应试人须参加机测(计算机辅助测试)方可在线查询、核验,人工测试的成绩不在此查询范围。

1.应试人必须遵守新疆政法学院各项管理制度,社会考生须步行入校;违规违章视情况通报应试人所在单位。

2.应试人报到后应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3.应试人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组织测试的测试机构或者测试站点应当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

4.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

5.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1.温馨提示:此次线上报名没有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和个人进行代报名,提醒各位考生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2.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查询审核结果、完成打印准考证,报名才算完成。

3.测试当天,报名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信息验证不一致的考生,将不得参加测试。

4.本测试站测试现场须采集照片用于人脸识别,测试当天切忌浓妆艳抹;长发考生建议在家梳理发型,露出耳朵和眉毛。

5.大家仔细阅读公告内容以及缴费流程,因个人疏忽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测试站地址:图木舒克市新疆政法学院11号实训楼二楼1121普通话测试站(后附学校地图,红框圈出的位置为考试地点;进校需带好准考证、身份证步行从南门核对信息后进校,北门暂未开放)。

联系方式:0998-588618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 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新疆政法学院科创楼号实验楼419

本通知未能详尽之处请电话咨询。




新疆政法学院人文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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