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要求,为组织好我县2024年第四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6日—8月29日
二、报名范围
全县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校学生及有测试需求的社会人员。
三、报名方式
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采用线下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社会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报名地点刷身份证录入报名信息(严禁代替他人报名)。
报名地点:拜城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B41窗口(拜城县中央公园中心城)。
2.集体报名: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体组织报名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流程〉的通知》,县内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须安排专人统一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单位报名表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及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报名地点刷身份证录入报名信息(各单位仅限对本单位人员进行报名,严禁代替本单位之外的其他人员或亲属报名)。
报名地点:拜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二楼)。
四、测试方式
采取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方式
五、缴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06〕50号)精神,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人/次(在校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减半收取测试费,如跨点报名按50元/人/次收取测试费;贫困学生免收测试费)。
六、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2024年9月6日—9月22日
2.测试地点。拜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双拥路23号)
3.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024年9月5日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生须知
(一)考生已在其他普通话测试机构报名或最近一次测试成绩未公布的不得重复报名;考生无身份证原件、持临时身份证或身份证消磁、过期均无法报名;考生若因个人原因导致身份证消磁、丢失、重复报名或信息不一致将取消当次测试资格;考生若无法通过身份验证终端设备(防作弊系统)进行信息验证将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妥善保管身份证,若不慎丢失,请及时补办,无身份证原件无法参加测试;考生一经报名确认后,测试费无法退还。
(二)测试当天,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提前到达测试点候测室等待,并服从考务人员安排;参照准考证测试时间,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浅色上衣、迷彩服饰;考生面部不得有遮挡物,发型不可遮挡眼睛,发髻不得盘在头顶,不得留胡须,不得佩戴美瞳,可化淡妆,但妆容不得改变或遮盖五官脸型特征。
(四)根据测试工作要求,测前需对考生现场进行人像采集,并通过身份验证终端设备(防作弊系统)进行信息验证,对比率小于85%将无法参加测试。建议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及时重新办理身份证:人像变化较大的、身份证办理时间较久的、身份证消磁的、过期的。
(五)考生严禁携带签字笔、参考资料、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有电子显示屏幕的手表或智能眼镜等物品,带入考场者一经发现将按作弊处理。
(六)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其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七)拜城县此次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均为现场报名,没有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和个人代报名,请勿相信任何中介“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广大考生可关注“拜城教科”微信公众号了解和获取有关拜城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请与拜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拜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0997-8633646
政务服务大厅B41窗口 0997-8625809
报名表模板下载:2.拜城县第四次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报名表模板.xlsx
拜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来源:拜城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