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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2024年12月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时间:2024-12-09 作者:伊善普通话模拟测试网 阅读 71次

民丰县2024年12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12月24日-12月27日进行,为做好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及缴费工作,确保考生顺利报名参加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

二、测试方式

采取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方式。

三、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16日,拟测试 1500人,报满即截止,不接受补报 。

四、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2024年12月24日-12月27日。

相关要求: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考点报到,根据测试规程要求,迟到30分钟以上者,依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测试地点:民丰县索达路007号(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五、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方法

第一步:注册报名系统。报名前须注册用户方可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或搜狗浏览器,注册并登录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ltt.org)。注意:注册时严格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上传照片必须为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第二步:选择考点。2024年12月13日10:00登录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ltt.org),选择“新疆”考区,认真阅读“报名介绍”后,选择考试城市/机构下面的“和田地区教育局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选择测试站及相应的测试地点、时间,点击“下一步”,按提示完成报名。

第三步:报名审核。普通话水平测试点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中的姓名、照片(必须为白底)等信息进行审核,未按规定提交报名照片的将予以退回;报名人员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情况,如有错误,请按照相关提示进行修改;如无错误,请于12月17日10:00起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缴费。注意:请考生在报名后,务必在12月16日17:00前登录,查看是否报名成功;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工作人员会在12月16日18:00再次对前期信息错误的报名人员进行审核,若在此之前未修改相关错误信息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资格。

第四步:阅读报名须知。请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妥善保存。须在“报名须知”规定的相应时间段内完成报名、缴费、培训、测试等各个环节,逾期不候。

(二)报名照片要求

  电子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白色背景、无美颜、正面、免冠、清晰证件照(公安、武警、医护、消防等人员需要上传非职业装照),像素390*567;jpg格式,大小不能超过1M。报名信息、照片不符合标准(非本人照片或红底、蓝底照片)的,取消报名资格。

六、缴费时间及要求

缴费时间:2024年12月17日-18日(10:00-14:00,15:30-19:30)。

缴费范围:所有已报名的考生

缴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新发改收费〔2006〕50号)要求,考生测试费收取标准为50元/人。

缴费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教科局综合办事窗口(民丰县政务大厅)进行现场缴费,未按时缴费者,取消测试资格。报名成功的考生逾期不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个人自行删除报名信息的,无法正常参加测试;报名费一经缴纳,费用将无法退还。系统将对恶意挤占报名名额实际未缴费考生,通过后台进行筛查统计,并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理。请考生报考前慎重考虑、认真填写信息、对自身行为负责。

七、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于12月21日至12月23日,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方法:登录https://bm.cltt.org/,选择“打印准考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点击“确定”,最后点击“打印准考证”。

注意事项:一是考生报名时必须保证个人信息准确无误,报名信息一经上传无法修改。根据测试规程要求,报名信息不一致,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因重复报名、信息及照片有误的考生,无法安排测试的,责任自负。报名确认成功后,测试费概不退还。二是已报名或者前一次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未公布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过期及身份证消磁的不得报名考试;照片未按要求上传的视为未报名。

八、其他须知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按规定时间到达相关测试点规定的现场确认缴费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现场确认缴费时,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排队有序入场、离场,避免人员聚集。社会类考生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需添加报名专微信群聊,以方便后期工作(如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提醒等)。报名专用微信群不回复任何消息,考生只能通过该专用微信群发布的内容了解最新考试相关动态。

2.考生参加测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律无效,无法参加测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试点候测室等待,服从考务人员安排。考生严禁携带签字笔、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有电子显示屏幕的手表等物品。

3.违纪处理。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考生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取消其一年普测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应试人报到后应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普通话水平测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手机、智能手环等具有传送功能的通讯工具等进入考点;不得携带录音(录像)器材、汽车钥匙;不得佩戴手表、耳环、项链、戒指等进入考点。如果在信息采集室和测试室发现考生携带资料、通讯工具、智能手表手环、录音(录像)器材等物品,不管使用与否,将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考生本场考试资格。

5.公安、武警、医护等人员着便装参加测试。

6.考生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必要时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者所在单位。

7.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严正申明: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没有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和个人进行代报名。请勿相信任何中介“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对任何第三方的违法欺诈行为,民丰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 系 人: 穆乃外尔·芒力科

联系电话: 13565539671

  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9日